这样的人和事以前不是没有,是在足球的历史进程中被淘汰了。现在越来越少这样的球员。 这样的事情也越来越少。
以前有,还不少,后面因为下面原因慢慢少了。
1.转播越来越发达,所有有违体育道德的行为会受到非常严厉的处罚。做这种行为的球员经济损失很大。我举个例子,某球员咬人罚8场,这8场球不能提,球队是会根据合同罚款的,但是球员还是要缴税,如果8场数不能提3个星期,按15万一个星期,球员要罚款45万,但是他的税40%就是18万还要给,而且给经纪人的费用就10%好了,4.5万还要继续给,一来一回亏个60多万,咬人是爽了,但是回家算账以后就要想想下一次要不要干了。
2.球迷对于这种球员和事越来越反感,再加上通讯发达导致放大效应。恶意犯规本来就不被待见。而且去把别人主力恶意踢废,大概率被社死(你想象现在哪个憨憨某场比赛直接恶意犯规把C罗梅西直接踢废退役了)前面说的罚款是一部分,现在球员形象,会直接影响收入,具体参照爽子老师事件就好,代言品牌连夜跑路就是那么现实。
正是所有喜爱足球,为足球付钱的人们不断通过各种反馈,让球队和球员在长期博弈当中慢慢的放弃了各种无赖的杀伤战术,也让足球的观赏性越来越好。
因为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规则,你不敬畏规则,就必然会被规则反噬。
足球运动员说到底也就是一份工作,运动员们辛辛苦苦从五六岁练起,一路上淘汰了无数人才最终成为职业球员,难度一点也不比普通人考上985进入大厂年薪百万小。
所以职业足球的规则就是,大家比赛归比赛,都不会刻意的去伤害对手,否则冤冤相报,只能让大家都砸了饭碗。
就像题主这样的,拿了红牌就恼羞成怒废了人家,下一场比赛保不齐对面也上俩青年队的愣头青,第一分钟就直接把你也废了。
从小苦练十几年,最后就为了拿一张红牌,废一个人,然后马上重伤退役?
那不如直接去当杀手好了,反正是一把梭哈,杀手还能赚的多一点。
因为会被禁赛。
中国就曾经有这么一支劣迹斑斑的球队,叫武汉宏兴。球踢得不怎么样,但是长期都能踢武汉的老大哥卓尔队一比零。球员们也个个非常嚣张,很多球队跟他们打比赛都不认真打,他们的人开车来,有时候车里还有砍刀和铁棍,找人威胁球员和裁判,谁都不想跟他们玩。宏兴在武汉当地可谓威风八面,就连“老大哥”武汉卓尔都不敢赢他们,连续三年输给他们0-1。据悉,首先是武汉卓尔对于足协杯并不重视,这就给了武汉宏兴取胜的机会。 其次是卓尔内部也知道宏兴的成色,也不愿意在比赛中招惹他们,所以基本上都会派出业余球员,草草应付了事。此外,宏兴队内也有很多前卓尔的队员,彼此关系都不错,还有很多卓尔队员把宏兴也当作退役之后的一个去处。
就别说打对面球员了。甚至连裁判都打过。
最后,武汉宏兴队因为在足协杯上出现的殴打对方人员、冒名顶替参赛的严重违规行为,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20日对武汉市宏兴柏润足球俱乐部开出两张“罚单”:其一,取消俱乐部注册资格,罚款20万元;其二,对包括俱乐部官员和球员在内的22人进行处罚,其中8人被终身“禁足”。
而武汉宏兴队的后台更是有不少传闻:武汉宏兴敢这么做也是有原因的。诸多证据表明这支球队的背后很有可能就是一个黑社会。武汉宏兴的出资方是武汉市柏润市政土方工程有限公司,这家公司说白了就是干拆迁的。这支业余球队从武汉贺家墩村走出,是一支名副其实的草根球队。
所以,在赛场上不能把人踢断腿的原因有三个:
一,红牌之后你应当马上离场。后面的比赛已经跟你没关系了。
二,比赛跟你没关系的情况下还要踢断人家的腿,那就是故意伤害。要入刑。
三,踢不过就伤人。这不是体育精神。这是无耻。只有某个半岛国家的人会这么干。
这是篇看似不正经实则正经的讨论贴
废掉对面主力(因为是''废'',所以以下伤停时间按较差情况考虑)有一些办法... 比如:飞铲、蹬踏
大/小腿骨折:1-2个赛季以上,大部分球员基本告别高水平职业足球(拉姆塞算是极个别的特例了,恢复一个半赛季之后仍处在上升期)
膝盖处前/后十字韧带断裂(通常伴有半月板损伤):8个月起,恢复后通常爆发力受影响(对边路球员是很大打击)
脚踝韧带损伤、关节异位、脚趾骨折:2个月以上
2. 其他违反体育道德行为
(拳击和肘击导致的)外伤、肌肉伤病、各种骨折:1个月起(把人干进医院的通常在职业赛场比较少见)
颅脑损伤:轻则脑震荡,重则有生命危险,恢复时间依下手轻重而定(达到废人级别的损伤恐怕会让对方告别职业足球)
其他伤病可能性比较小或罕见(或者是我没想到,欢迎补充)就不列举了
那么,在废人之后,这位球员会受到的硬性处罚如下所示:球员已经被要求离场的情况下,主裁判不会向其出示第二张红牌。不过,因为这位球员有伤害对方球员的行为,裁判、场内的两队球员或者场外的教练组、安保人员都可能介入,强行让这位球员离场。在已有红牌禁赛1-2场的基础上,组委将按情况追加禁赛,尤其是对于上述的致人伤病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,会加重处罚。如果最后结果确定是恶意伤人犯规,则该球员将至少禁赛10场,上不封顶。在已有禁赛的情况下,杯赛和联赛的组委可能会追加罚款。其所属俱乐部会对该球员进行内部处罚,形式不限于罚款、内部禁赛和解约。在职业赛场上故意伤人一般不在法律的处罚范围内,因为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会规避对抗性体育赛事中的恶意犯规。但如果该球员的行为与比赛本身不相关,且恶意伤害他人目的及行为明确,不排除(在司法实践中)判定为犯罪的可能性。
另外,该球员还会受到''软性处罚'',比如:业界名誉一落千丈,影响转会和工作失去教练组信任,复赛后坐冷板凳球迷失望、媒体针对、网络暴力等等
所以啊,都拿红牌了,不赶紧下场冷静一下,还要废了对面主力,这不是葬送自己的球员生涯吗?
在野球场上同理,大家和和气气踢球比什么不强啊,非得上头了打一架,才算是给自己的周末一个''完美''的交代?
专注于比赛本身的技战术配合,时刻牢记体育道德,奉献精彩的比赛,才是对自己和对手最大的尊重。
这事吧,实践起来很有难度的
首先,真能达成一换一么
谭望嵩断子绝孙脚
08年奥运会中国国奥对比利时国奥,52分钟谭望嵩被红牌罚下,但对手波科古诺利依然坚持到了91分钟才被换下。穆勒飞踹塔利亚菲科
18年阿贾克斯对拜仁欧冠小组赛。76分钟穆勒被红牌罚下,塔利亚菲科虽然血染赛场,但依然坚持完成了比赛。德容飞踹哈维阿隆索
10年南非世界杯决赛第28分钟,德容侥幸逃过红牌,吃了一张黄牌。阿隆索坚持到了87分钟被换下。
双方都是专业球员,像上图这样真正命中要害的并不多。大多数球员都具备不错的抗伤病能力。
对手没有减员而自己被罚下,绝对血亏。
即使你猛如佩佩
奈何对面是阿尔维斯,闪避点满。
这类型的犯规不是看结果,而是只要鲁莽动作做出来,就是犯规。
职业球员的翻滚卸力更是基本功
比如大卫比利亚
不好意思,放错了
就地十八滚这样的招式也并非比利亚独有
内马尔早年成名于动作开放的巴甲,为了保护自己,没少背上假摔的黄牌。18年世界杯的内马尔翻滚
伤病属性和身体素质也有关。当世双骄更是身体素质过硬,抗伤病能力一等一的好手。
像C罗
啊,又放错图了乔科尔铲断C罗戈丁铲断C罗
还有梅西
十几年来,双骄都没有重大的伤病,这也是他们竞技状态持续巅峰的保证。
鲁莽动作不仅会使对手受伤,也会伤及自己张野扫堂腿多利
18年中甲26轮,辽宁队长张野 对 呼和浩特外援 多利 犯规,领到黄牌,并且断腿下场。
然后再从规则上说吧
早期足球,是没有换人名额的。后来为了替换伤病球员,才有了换人名额。虽然现在的换人,更多赋予了临场调整的含义。不过,换人名额本身的意义,教练们也是非常重视的。大多数比赛,双方会在80分钟以后才用完换人名额。个别比较保守的主帅,更是会留一个换人名额到90分钟后的伤停补时时间(伤停补时阶段换人不再补时),也就是拖延性换人。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因伤病少打一人的情况。
=-=暂且写到这里,待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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